沈阳市将对市政府下属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大规模撤并,现有87个“领导小组”、“委员会”,只保留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等25个,清理62个。被撤并的“领导小组”达70%。(10月6日《人民日报》)
一座城市有87个“领导小组”,突显政府日常运作弊端。据悉,2005年, 沈阳市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设置达170余个,甚至还有“沈阳市铲除豚草领导小组”,相比较,现在的87个已经“精简”了许多。然而,87 个“领导小组”仍然有70%的压缩空间,可见许多“领导小组”并非非设不可。
沈阳的例子并不特殊,其实是全国的一个缩影。多年以来,成立“领导小组”已经成为许多地方和单位推动工作的习惯做法,通常各级都把成立“领导小组”作为重视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志,而且一旦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就会亲自挂帅,从而体现工作的重要性和权威性。
依靠“领导小组”推动工作,实际上是一种虚张声势的表现。许多“领导小组”成立之后,并没有多少实际工作,可有可无。有的“领导小组”只是在文件中、会议上才知道有这么个机构,实际做过哪些工作谁也比知道。
由于“领导小组”过多过滥,有的领导在数十个“领导小组”中兼职,最后究竟有多少个“领导小组”兼职,连自己都搞不清楚,更别说发挥作用了。成立这样的“领导小组”纯粹是在搞形式主义。
过滥的“领导小组”,还模糊了政府机关的责任。本来,政府设置一些部门和机关,就是为了开展工作的。可是,遇到具体工作,却要成立“领导小组”,从而分化了这些机关的作用,使他们在自觉或不自觉中淡忘了自己的责任,丧失了工作积极性。一旦有了问题,或是任务完成的不好,自然有“领导小组”顶着,相关政府机关却没有什么责任。
政府依靠成立“领导小组”模式来运作工作,实际上是一种政治运动模式在政府工作中的应用,是一种旧的行政习惯。这样的行政习惯,在今天已经很难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表面上看,成立“领导小组”促进了工作的开展,实际上有的“领导小组”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助长了形式主义。政府本来就有首长分工负责制和机关责任制,没有必要再成立过多过滥的“领导小组”。树立科学发展观,必须从纠正华而不实的工作作风开始。许多“领导小组”不仅不能发挥多少实际作用,而且还增加了行政开支,浪费了行政资源。对“领导小组”是该好好清理一下了。
赵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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