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为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的购房需求,在6月份出台“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的职工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形势,进一步深入县(区)调研,发现部分职工受公积金贷款额度所限,而享受不了公积金贷款的优惠政策。针对这个问题,公积金管理中心解放思想,及时拟订方案,经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最高限额为:市中心由原21万元提高到25万元,宿豫、宿城由原18万元提高到21万元,沭阳、泗阳、泗洪由原16万元提高到21万元。
此政策出台后,只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住房时(购买别墅的除外),基本上都可以享受公积金贷款。 (通讯员
赵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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