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本月起,《通州市城镇职工住院医疗补助保障计划》正式启动。根据该计划,通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超过2000元的人员,可按自愿原则,每年初向医保部门提出参保申请,并授权委托医保中心向保险公司投保,保费标准为每份每年500元,每位参保人员限购10份。参保人员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按照每份每天15元的标准支付住院津贴,每年最高支付天数为30天;保险期满后,参保人员可按投保份额一次性领取健康维护金500元/份,没有发生赔付的可继续购买保障计划。(丁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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