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政要动态 新闻在线 人事任免 权威数据 新政发布 新华思想库 便民提醒 省府电子导航
市县电子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政务 > 廉政频道 > 重要评论 正文
选拔干部不能以“讲”取人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2008-08-28


移动用户发88到10658500800订阅“新华日报手机报”;发YZWB到10658000订阅“扬子晚报手机报”,3元/月。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新华报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报业网”或集团子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日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报业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报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图片新闻

苏皖两省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在宁举行
苏皖两省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在宁举行
坚持科学发展  加快苏中崛起
坚持科学发展  加快苏中崛起
梁保华在徐州亲切看望大学生“村官”记
梁保华在徐州亲切看望大学生“村官”记
梁保华在徐州调研考察
梁保华在徐州调研考察

新政解读

·南京向困难家庭发放“幼儿助学券”
·无锡租赁房屋不备案将受处罚
·沭阳推行道路“路长”负责制
·金湖建立行政败诉案件通报制
·江苏扶持土地流转实行“以奖代补”

便民提醒

·南京后天大雨最高温降到28℃
·冷空气周五夜刮来 南京可能要入秋
·今明市职介中心数百岗位招聘
·应天大街5条公交线 4日起临时绕行
·今明两天有雨 后天气温回升

 

 

 
本报简介 集团导航 | 广告资费 征订指南 联系我们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您可以通过以下任何域名即可访问本站:www.xhby.net  www.jsol.org  www.jsnews.org 
  版权所有:江苏新华报业网

新华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苏ICP备05012207
国新网许可证:321200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