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东海县新近出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明确规定村干部任期内审计每年进行一次,离任审计安排在干部换届选举或重新任命之前进行。
该制度规定,村干部审计工作要做到“十个方面必审”,除了各类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情况,财务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收益(利润)分配情况等进行常规的审计安排外,还将重点审计村干部任职期间涉及村集体财产的承包、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固定资产的形成、变更和处理情况,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出资兴办或有实际控股权的经营性单位负责人任期或离任的经济责任等。
(吴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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