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20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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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常州市23日发布相关办法,推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卡结算,以堵住现金报销漏洞。
根据要求,今年9月1日起,该市实行财政集中支付的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等,须使用银行卡进行结算,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如结算地无刷卡条件,也应经过单位领导与财务部门批准提现结算,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所发生的公务支出费用和提现费用等由持卡人自行承担。(谢仲凡 唐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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