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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实施百名政法干部基层锻炼工程

新华报业网-江苏法制报  200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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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为加强政法干部能力作风建设,推进多层次、多形式、宽领域的政法干部交流,扬州市委政法委与市组织人事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选派百名干部挂职锻炼的实施办法》,从今年起用三年时间选派百名政法干部挂职锻炼。

  《办法》规定,挂职锻炼的对象须符合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的要求为第一学历);担任科级(含科级)以下职务,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等条件。挂职锻炼的四种类型为:每年从党委政法委和上级政法机关选派10名左右的政法干部到政法基层股(所、队、庭、室)挂职,挂任职务为股(所、队、庭、室)长助理,参与班子分工,挂职时间为一年;每年从基层股(所、队、庭、室)或下级政法机关选派10名左右政法干部到上级政法机关挂职锻炼,挂任职务为中层助理,挂职时间为一年;每年选派10名左右的政法干部到两级政法委机关挂职锻炼,挂任职务为主任助理或中层助理,挂职时间为6-12个月;每年选派10名左右党委政法委和政法部门后备干部在政法部门之间交流挂职锻炼,挂任职务为院长(检察长、局长)助理或中层助理,挂职时间为6-12个月。

  日前,该市政法系统选派百名政法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已顺利启动。首批选派挂职锻炼的39名政法干部已奔赴新的工作岗位。(周宏 陈旭 王志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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