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剑涛撰文认为,三十年来的改革基本上是一个推动消费社会形成的改革。但中国目前也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消费社会——大多只是消费社会的低端产品,而很少消费高端的精神产品和政治产品,因此,我们的消费社会是扁平的、物质的。在这样一种扁平的物质的消费社会里,由于对精神产品消费,尤其是政治产品消费的回避,学界本应保持的某种批判精神以及政界本应完成的法治转型,受到冷落。在这样一种消费社会里,往往用你所占有的物质产品来判断本身的社会价值、社会贡献。因此,官员们也变得更加愿意用权力谋求利益,权钱勾结在近十多年来恶性膨胀,与扁平的物质化消费社会有明显的关系。因此要在消费社会里建立一个非依附性的消费自信,要把产品消费建立在真正的规则产品消费上。作为公民,在索取消费品时必须承担等值的公民责任和公民义务,必须要在公民权利、责任和义务三者之间达到一种微妙的平衡,在满足消费品的需求时,要对组织、地区、国家有公民意识,要有公民判断。而只有当我们的消费演变为对精神产品和政治产品的消费与物化产品一样,建立既有效率又显公平的宪政民主法治,在这样一种平台上进行规则性消费时,中国社会才能逐渐地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