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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扬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学法用法优秀机关”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按照建设法治扬州实施纲要,通过创建学法用法优秀机关,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与能力,推进司法、行政职能转变和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意见》明确坚持和完善公务员学法“四个一”制度,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管什么懂什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丰富法制教育载体,全面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推进机关学法用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意见》对机关学法用法工作提出五项措施:一是明确学法重点。突出学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公共法律,以及与领导干部、公务员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二是健全学法制度。通过中心组学法、法律培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学法用法经验交流等,把机关法制教育落到实处。三是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法治文化广场、法制宣传日等载体,集中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四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加大网络法制宣传,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五是强化检查考核。坚持公务员年度统一考试制度和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本制度等。学法用法优秀机关考核评选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经考核优秀的报请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
(郭玉家 董非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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