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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式"揭黑能走多远?

法制日报  2008-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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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山东省青岛市一名叫李森的人,因不满医药行业从业人员的行贿受贿行为,竟然自建了一个网站,把受贿医生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等详细个人资料都放到了网站上。

    此举立即招来了社会高度关注,这个“齐鲁维权网”在半个月内的点击数已超过135万次。但这种“江湖式”的揭黑举动,也引起了很大争议,有人说这是 正义之举,有人说这可能造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甚至构成诽谤。近日,记者设法找到“李森”,并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

      民间揭黑者网上晾晒医生红包

    记者今天登陆了这家名为“齐鲁维权网”的网站,发现网站设置了百姓心声、网友举报、虚假骗术、时事评论、假冒伪劣、医药聚焦等栏目,刊载的主要是网友举报、群众投诉和媒体已经刊登的揭黑文章。

    在“医药聚焦”这个栏目下,记者找到了这篇引起轰动的文章———《医药行业行贿受贿“黑名单”》。

    这篇文章不是空洞的愤怒,而是公布了“受贿”的细节,包括受贿时间、原由和金额。如:吕某,青岛市某医院某科室负责人(原名单中标注了单位真实名称以及真实姓名和职务,在报道中隐去,下同),受贿金额1万元。收受全年邮票一本600元,出租车报销5400元,2003、2004年中秋节时索取4000元;魏某,青岛市某医院院长,受贿金额5000元,2004年中秋节收取1000元,2005年8月10日因货款问题收取4000元;唐某,青岛市某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受贿金额8000元。明细:2003年因海南旅游而索取5000元。

    本报记者辗转找到“李森”,这位三十出头的男子,称自己既是网站的创立者,也是揭黑名单的作者。“李森”是他的化名,真名不便透露。

    “李森”告诉记者,他是2007年9月创办了这家网站的。创办之初,“李森”对自己所做的事情进行了清晰的规划,他说:“网站的定位必须要准,我们的作用用两个字概括就是‘补充’,弥补大众媒体报道的局限,报他们想报却没法报的东西。”

    “李森”告诉记者,这个医护人员“黑名单”是“根据网友举报”列出的,首批公布了3名医生的信息,来源于他的一位做过医药销售的朋友。“只要提供身份证件、签名,我就可以登载。”李森说,自己向举报人核实过这3名医生的情况。不过他承认,自己没有和这3名医生进行沟通,他认为这“没有必要”。

    “李森”还对记者说:“我不能告诉你我的这个朋友的联系方式,但这些都是事实,因为这些人接受的贿赂就是我这个朋友送的。”

    谈到公布名单的动机,“李森”说:“我这位朋友曾经通过正常渠道举报过,但是一点效果都没有。我想用这个方法‘呼吁’一下,给这些人一些压力,效果可能会更好。”

    记者逐一打通了“黑名单”中的当事人的办公电话,但均被告知“他下班了”或“他不在”。记者咨询这些当事人的同事的看法,大多人表示“不便发表见解”,也有人很是忿忿,认为商业贿赂可以通过司法部门或者纪检部门解决,一个平民百姓没有资格在这里伸张正义,还有人称他们很可能要诉诸法律。

    记者仔细浏览网站发现,网友举报的除了青岛的医生外,还涉及了山东省潍坊市、上海市等医疗机构。

      “江湖式”揭黑面临多重风险

    对于自己网站超百万的点击率,“李森”的解释是:“医疗腐败大家都知道,做手术给医生送红包成了非常普遍的潜规则,大家恨得咬牙切齿却没法处理,我的作法可以说深得民心。”

    “很多当事人叫嚣要找人关闭我的网站,但网络监督部门也是人,也对医疗黑幕恨之入骨,只要我没违法,他们不可能关闭我的网站。”“李森”对记者说,受贿医生也根本不敢告他,“他们吃了那么多黑钱,诉诸法律不是自讨苦吃吗?”

    但是,“李森”也面临着巨大风险。“‘李森’是在用非法的手段对付违法的事情,是引火烧身。”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李森”此举轻则侵犯名誉权,重则犯有诽谤罪。即使是按照侵犯名誉权的官司来看,“李森”都会面临巨额赔偿。

    除此之外,他自身的安全也受到威胁。

    “我已经接到了无数个可疑电话,他们总问我的私人问题,从语气上判断,就是来套话的。有些人还冒充黑道来吓唬我。”“李森”说,在网站的留言中,有不少人用同一个IP地址注册了不同的用户名,并对他发出“玩火者必自焚”的警告。

  个人反腐网站招揽广告引质疑

    除了公布“黑名单”引起轰动外,“李森”网站还有一个争议颇多的地方———在网站两侧的醒目位置,赫然标注着“此广告位特价招商”的字样。

    一些搞商业网站的人士告诉记者,点击率超过百万的网站,广告的宣传效果非常明显,吸引商家的能力也很强,“李森”的网站如果刊登商业广告将会“大大赚一把”。

    揭露公众都想知悉但却难以知悉的医生受贿这个敏感的社会问题,是该网站浏览率迅速飙升的主要原因。“李森”此举,究竟是为了正义,还是为了炒作自己的网站进行盈利?或者是两者兼有一箭双雕?引起了不少人的猜测。

    一位当事医生的同事就质疑称:“如果‘李森’借助‘损’我的同事而使自己的网站挣了大钱,那就是以侵犯别人名誉权、隐私权为基础的商业炒作。对这种‘损人式’的作秀,法律将对其如何惩处?”

  调查札记

在个人反腐困难危险的情况下,为何还有那么多举报者赤膊上阵公开反腐?

    监管的缺位不能不说是其中一个直接的原因。因为,正常途径走不通,只能借助非常规之举。在相关部门监督效果也不太令人满意的现状下,民间揭黑———这种打法律“擦边球”的方式能够赢得民意的支持,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建个人网站揭黑的行为并非上策。一方面是揭黑者弄不好就会引火烧身,另一方面是,由于网站信息的公开化,受众的大众化,很容易使相关信息被过早暴露,使被揭者销毁证据、转移财产、订立攻守同盟对付有关部门的调查,从而给案件查处带来难度。(张庆申 孙安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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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行业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 风险 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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