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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全面推行企业工资“清单”制

新华报业网  200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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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记者从宿豫区劳动保障局获悉,从今年5月份开始该区将全面推行企业工资支付清单制度,即,企业在支付职工工资时,应向员工如实提供工资“清单”明细表,工资当一月一付,违反要求的,都要依法处罚。

  据宿豫区劳动保障局局长朱晓慧介绍,虽然现在很多用人单位都通过银行发放工资,但在存折上只能看到每个月的工资总额,却无法得知具体项目及其数额情况。这样一来,一旦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因为缺少工资清单,不利于提供有力证据。同时,即便是企业“忽悠”职工也很难发现。根据有关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所有用人单位必须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同时提供工资清单。员工可以从清单中得知自己获得的劳动报酬的组成情况,有没有为自己缴纳三金,有没有支付自己的加班工资,有没有多扣了病事假工资等等,便一目了然。

        该区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广大职工,向员工提供工资清单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对于员工来说,则是一项权利,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在发工资时提供工资清单。如单位不予理采,员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在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情况下,还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切不可听之任之。(何首君 王彪 杨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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