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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召开全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钱冠林在会上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大力推行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
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和利用、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行政法规。钱冠林在讲话中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他说,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税务系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税信息,有利于密切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意见,有利于进一步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基础。税务系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税务机关的管理制度和重要事项,有利于增强广大税务干部依法征税、规范行政的意识,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利于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税收执法的监督,也有利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融洽税收征纳关系,促进和谐税收建设。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的有力举措。税务系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建立健全符合税收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从而促进广大税务干部增强勤政廉政意识,践行“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钱冠林强调,在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准确把握认真做好主动公开、积极稳妥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切实搞好保密审查、切实加强载体建设四个重点。
钱冠林说,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和时效性强,要求高,任务重。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解决信息公开工作涉及的人员、培训、经费、设备等问题,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据悉,为了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5个配套文件。(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