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思想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具有互动性,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解决问题。反腐倡廉建设要解放思想,必须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抓手,使解放思想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实在在的成果。
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在保证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上继续解放思想。
抓落实是中央和省市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发挥作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也是领导能力的重要体现。加强监督检查,一要以科学方法促进落实。善于根据不同的检查对象和时空条件的发展变化,改进检查方式方法,提高检查效果,既要防止检查形式多于内容甚至流于形式,又要防止检查过多过滥,增加基层负担,分散工作精力,冲淡中心工作。二要以过硬作风推动落实。抓落实本身就是作风的体现,作风不同抓落实的效果也不同。要防止浮光掠影,听不到真话、察不到实情,贻误工作和事业发展。三要以狠抓重点带动落实。紧紧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环节,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通过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违纪行为的严肃查处,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四要以健全机制保证落实。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形成抓落实的浓厚制度氛围,坚决纠正和改变“中梗阻”现象,使重大决策部署从上到下精神不遗漏、执行不走样。
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在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上继续解放思想。
坚持不懈地加强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反腐倡廉教育使人自觉从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战略思想,也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以“既要入耳,更要入脑、入心”为目标,以完善“大宣教”工作格局为重点,以人为本,与人为善,通过坚持教育的经常性、注重教育的真实性、体现教育的层次性、突出教育的针对性、扩大教育的群众性、顺应教育的时代性、保持教育内容的丰富性和方式的多样性、提高教育的艺术性、保证教育的有效性,不断增强教育的说服力、感染力和影响力,强化廉洁自律的内省性、自觉性和持久性,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务员执行好廉政规范。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努力以构筑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线的实际成效,推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的形成和发展。
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在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上继续解放思想。
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也是预防腐败的重中之重。要着力解决目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或多或少存在的效用总体较低、执行相对乏力、合力总体较弱等问题。一要增强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发挥好制度对人的行为的引导、调整和规范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廉洁从政、廉洁从业。二要保证制度的贯彻执行,通过提高腐败行为的发现率和查处率,及时惩治腐败,减少腐败的侥幸心理,从外部强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三要提升制度的系统性和协调性,形成制度监管合力。既要使单一制度内部及制度与制度之间相互协调衔接,不留空档,减少腐败机会,又要根据情况的发展变化及时纠偏,搞好“立、改、废”,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突出监督的制衡力,在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上继续解放思想。
加强权力的监督制约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保证。要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把健全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作为建设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结合各地各部门和不同行业、领域的实际,认真研究如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着力探讨如何把权力的高效运行和正确行使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切实把有效预防腐败的要求贯穿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保证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顺畅、监督更加有力。通过科学设权、合理分权、公开亮权、有效制权等途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发挥惩治的威慑力,在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上继续解放思想。
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既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统筹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查办案件工作的重点对象、重点领域、重点类型等部署要求,坚决惩治腐败不含糊、不放松、不动摇,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宽的视野,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通过解决办案工作面临的具体问题,继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尤其是办案工作的群众满意率,推动办案工作跃上新台阶。解决案件线索少、质量差、突破难、取证难、追赃难和定性处理难等现实问题,使办案能力特别是突破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有新的增强;解决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不理想、不平衡、不到位的问题,使办案综合效果有新的提升;解决依纪依法办案不够严格、坚持安全文明办案不够重视的问题,使办案整体形象有新的提高;解决治本与治标工作结合不紧密、衔接不及时、途径不够宽、层次不够深、作用不够大的问题,使办案促进治本工作力度有新的进展。
巩固民众的凝聚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继续解放思想。
从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提高履行职责的效能上花大气力,在建立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社情民意表达机制和社会矛盾排查化解机制上下功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要重点解决物价、环保、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社保基金等事关社会稳定发展大局的专项资金的监管,改进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继续深化改革、创新思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纠正行业、部门不正之风,不断推动“看病难、看病贵”和“上学难、上学贵”等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破解,坚决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和相关腐败问题,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作者龙翔为中共南京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