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通州市制定出台了公务接待经费实时监控制度。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公务接待费用的额度不得超过年度部门预算指标,同时必须建立公务接待台账制度,按季度将本单位公务接待费用使用情况上报市会计核算中心。市会计核算中心汇总后上报市纪委和市分管领导。对全年接待费用同比增幅较大、超出年度接待预算费用的单位,要将超预算部分按一定比例在部门中予以扣减,扣减额划缴市“帮困基金”专户。各部门各单位也都成立公务接待报销票据管理监督小组,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定期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公务接待经费进行监督检查。 (彤
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