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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财政拿出600万资助专利实施

我省出台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新华报业网-江苏法制报  200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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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今后,中小企业将有可能获得不低于20万元的专利实施计划项目资金。记者近日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经过近一年时间的研究探索,《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于3月下旬出台,这对我省有关企业将是一个利好消息。

  根据《办法》规定,我省从今年起,将按年度编制和发布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实行集中申报、集中评审和统一立项;实施资金由省财政厅统筹安排,并由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共同管理。专利实施计划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中小企业或内资控股中小企业。资助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专利技术实施转化的开发费用补贴、利用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专利实施项目的贷款利息补贴、经批准用于专利实施的费用补贴等。

  据悉,2008年江苏专利实施项目的立项工作已于3月下旬启动。今年省级财政共安排专利实施项目资金600万元,各市、县(区)也将视情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专利实施。据省知识产权局有关人士介绍,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将有助于促进优秀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和市场竞争力转化,培育和壮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产业,不断提高专利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李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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