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200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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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我省首部河海一体化海事管理规定——《灌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4月1日正式实施,由此填补了灌河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立法空白。
灌河是苏北境内惟一一条没有建闸的天然潮汐河道,素有“苏北的黄浦江”美誉。《规定》内容涵盖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通航保障、危险货物监管、渡运安全监管、险情与事故处理等具体管理要求。《规定》实施后,将有助于规范灌河水上各类航运行为,保障灌河水域的环境和运输安全,提高灌河利用效率和效益。 (张学好 王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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