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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加班费每天最低78元

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0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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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根据规定,4月4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5日(星期六)、4月6日(星期日)是照常公休。对于清明节加班的劳动者来说,4月4日这天应拿三倍的日工资,5日、6日两天,均应拿两倍的日工资。按国家和我省规定,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以南京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850元计算,日工资应为850元除以21.75天约等于39元。这样算来,如果4日加班,加班费最低应为117元;如果是在5日和6日加班,每日最低不少于78元。(于英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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