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记者从苏州市社保局获悉,苏州市对原有的社会保险、卫生、民政、总工会、残疾人联合会等方面的医疗救助资源进行了整合,并制定出台了《苏州市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救助办法》,对社会特困人群加大医疗救助力度。今后,苏州市区特困人员看病,将有更多医疗保险费由政府统一“买单”。该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办法,苏州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救助的方式视不同对象分为保费补助、实时救助和年度救助。例如除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外,其他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三无人员、五保人员、特困职工、重症残疾人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父母没有工作的残疾学生,按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和学生医疗保险时,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其医疗保险费由各统筹地区本级财政全额补助,直接划拨到居民和学生医疗保险财政专户。
持有《低保证》、《低保边缘证》、《三无救助证》、《五保供养证》的人员和持有《特困职工证》并患重病的特困人员,可持本人医疗保险就医凭证和特困证件,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享受相应的医疗实时救助待遇。 (薛马义
蔡跃进 单成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