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正确处理好反腐倡廉与经济建设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坚持服从和服务于第一要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找准定位,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而不能游离于这个中心。反腐倡廉工作要根据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新形势,针对用人权、财权、审批权等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的腐败问题,突出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前移关口、超前防范,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切入点,通过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纪政纪,保证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保证经济发展和各项政策得到贯彻执行,保证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落实到位。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和专项治理,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和机关作风,加大对各类投诉的办理力度,促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推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要正确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反腐倡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相互配套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查案和纠风主要是治标,而教育、制度、监督才是治本,这两方面要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标本兼治的效果。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正面的示范教育和反面的警示教育结合起来,既要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弘扬正气,又要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公开剖析,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要深化改革,加强制度创新,强化监督制约机制,用制度来规范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前不久中纪委又颁布了《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照执行《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要抓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监督手段的作用,对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进行有效监督,防止权力滥用、权利交换。
三要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总结反腐倡廉的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和工作方法,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新的实践,积极探索反腐倡廉新举措,努力创造纪检监察工作新特色,不断取得各项工作新成效,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
(作者潘道津为中共响水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