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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来临之即,金湖县城区138户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都领到了政府发放的廉租房补贴。至此,该县城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实现了廉租房补贴“应保尽保”,并做到全覆盖。
国家建设、财政、民政、国土、税务等5个部门联合颁布《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后,金湖县及时组织人员,利用3个多月时间,对城区479户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状况,通过初步摸底、全面核查、媒体公示等形式,筛选出40户符合廉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从县财政预算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拨出专款,用于发放廉租住房补贴。
为做好廉租补贴的增量扩面工作,该县于2007年又启动新一轮的城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普查,专门对民政和工会部门确定的607户新增加的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中,筛选出98户符合廉租房补贴条件的家庭,全县享受廉租房补贴的城区最低收入家庭达到138户,扩大了廉租房补贴发放的覆盖范围。
在廉租房补贴发放过程中,该县根据城区最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变化情况,及时对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在原来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0平方米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的基础上,提高到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2平方米按每月每平方米7元,足额发放补贴95017元,切实解决了城区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后顾之忧。
据了解,为构建廉租住房保障长效机制,该县专门出台《金湖县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并通过发放廉租房补贴和建设廉住房相结合的形式,推进廉租房制度的实施。 (王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