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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售烟花爆竹须“挂”许可证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200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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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报业网讯   南京市103家超市卖场和特许经营店家昨日获准在六城区零售烟花爆竹。市禁放办介绍,所有经营单位将分别在店堂内和入口处悬挂经营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今年南京市烟花爆竹“有限开禁”,除文物保护单位、学校等7大贴有禁燃标识的区域以外,均为开禁区域。市、区禁放办和相关执法部门近日统一展开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该市禁放办提醒市民,要正确识别和购买合法经营网点的烟花爆竹,自觉抵制非法、劣质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举报有功者,市禁放办将按照收缴每箱非法烟花爆竹2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俞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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