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报业网讯
昨天,南京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提醒,今天距1月25日居民医保办理截止期,还有10个工作日。一些尚未申请参加居民医保,或已申请尚未缴费的居民,应抓紧在这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所有参保手续,否则,将错过2008年的居民医保。
去年最后几天,南京市许多尚未缴纳医保费的居民,因赶着缴费在银行门前排起长队。鉴于有些居民实在无法在去年底完成缴费,市医保中心决定,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均延长一个月,即延至2008年1月25日,过期则视为没有参加2008年居民医保。
据医保部门统计,目前南京市无固定工作、无社会保障的城镇居民中,已有34万多人办理了参保手续。今年1月2日至今,又有2000多居民在“延长期”内办好了参保手续。但据基层劳动保障所调查,至今仍有部分居民没参加医保,原因是有的居民至今不了解医保政策;有的甚至不知道有这回事;有的还在观望。
对此,医保部门人士介绍,错过这最后10个工作日的居民,意味着2008年无法享受到居民医保待遇。即使最快办理2009年医保手续,也要在半年“等待期”满即2009年7月1日后,才能享受医保待遇。医保部门人士提醒,有项有益于新参保居民的政策:1月25日前办理了医保参保手续的居民,仍能从今年1月1日起按医保规定享受待遇,这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药费用,可向医保部门报销。
(王卫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