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明撰文认为,党的执政方式是中国共产党在执政实践中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从历史上看,中国共产党在多次代表大会中对党的执政方式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这些探索和研究,体现了一种全新的理论自觉。首先,中国共产党总结执政的经验教训,把坚持依法执政和依宪执政作为转变党的执政方式的基本价值取向。其次,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历史演变,反映了党在探索执政方式这一重大问题上的高度理论自觉。井冈山和中央苏区时期,在局部执政实践中,党在执政方式上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民主化。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始全面执政,这是党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起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郑重地提出了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问题。再次,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使中国共产党得以站在全新的理论高度重新把握党政关系问题。这种全党的理论觉醒,实际上也就比较清楚地指出了解决党政关系问题的根本方向。这一方向不再是简单地实行党政的所谓“分”与“合”,不是把党的政治领导权和国家公共权力混为一体然后再想当然地重新分权,而是为了在我们这样一个独特的东方大国,在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背景下,如何更科学、更高效、更有力地实现对国家政权的科学领导,以引领中国人民胜利实现民族复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