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问题不一定是农村的问题,它不一定表现在农村。新农村建设如果真正有意义,就应该把权利交给农民,农民愿意进城,你就得维护他在城市中的权益。如果农民愿意留在农村,你就得维护他在农村中的权益。
让“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所谓主体,就是要尊重他们的意志,尊重他们的权利。在农民组织问题上,这个原则尤其重要。
有人认为,在城市化明显加速的今天,中国的农村问题主要是进城农民工的问题,而不是农村本地的问题。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样说也不无根据,如今我们谈论“农民组织”,并不仅仅意味着种田人的组织,正如“农民问题”在中国不仅是种田人的问题一样。还可以说得更实质一些,中国真正的问题恐怕不是什么“三农”问题,中国的“农业”、“农村”问题不是主要的,关键的问题还是如何“以人为本”,如何对待占我国公民大多数的那些“人”,也就是对待被传统体制定义为“农民”的那些人(无论其如今是否种田)的问题。众所周知,那些人现在很多都在城里,解决“问题”不考虑他们能行吗?
农民问题不一定是农村的问题,它不一定表现在农村。新农村建设如果真正有意义,就应该把权利交给农民,农民愿意进城,你就得维护他在城市中的权益。如果农民愿意留在农村,你就得维护他在农村中的权益。回避了“权利”这个关键,不管鼓吹“城市化”还是“反城市化”都会侵犯农民利益。按照中国经济现在发展的状况,城市化的进度可能是有限的,它能容纳的人口也可能是有限的。但是这一点儿不会减少、而且恰恰应该是增加了农民权利问题的尖锐性。
不管“城市化”还是“农村复兴”,根本问题还是一个农民权利问题:是否进城,农民可不可以自由选择?现在很多地方政府,要圈地了就一道命令下来,通过简单的行政区划,把农村变成城区,人为地把农民赶出土地,赶进“居委会”。农民不想要城市户口都不行。一旦觉得进城农民是个麻烦,又一道命令下来,给农民设置很多就业门槛,人为地把农民拦在农村。农民是进城还是留在农村,很大程度上不能自由选择,只取决于地方政府的需要。
这些年来许多人出来为农民说话,中央领导也高度关注农民问题。这当然是好事。可是归根结底,别人为农民说话,何如有个组织让农民说出自己的话;别人维护农民的权益,何如有个机制让农民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农民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别人如何代他维护?如果农民没有组织起来“维护自己权利”的权利,他们的其他权利又如何能够维护?农民缺乏这种权利,不要说某些强势利益集团可能损害他们,就是有人好心想要帮助他们,也有可能难以成功,乃至好心做“好事”却很难有好效果。
其实“组织化”并不是个新问题,问题不在于农民该不该有组织,也不在于农民自己想不想有组织,而在于农民以外的一些人想要怎样的组织。一位“三农”专家曾说:当年搞强制集体化是有道理的,因为国家与无数分散的小农户打交道“交易成本太大”。可同样是这位朋友,跑到工会农会都高度发达、农民组织化程度很高的印度去考察一番后又说了:印度没希望,因为他们的官员、企业和工会农会打交道的“交易成本太大”,弄得连圈地修高速路都搞不成。原来他讲的“交易成本”不是科斯说的那种全社会为维持“交易”付出的总成本,而只是为强势者单方面计算的“成本”。这么讲,那当然是古拉格式的“组织”最能为强势者节约“交易成本”(不许你“交易”,我自然就不用付“成本”了)。如果做不到,那只好让弱势者一盘散沙。
显然,这么看问题就无法跳出“组织农民农民怕,农民组织我们怕”的怪圈。我觉得只有摆脱这种心态,才能争取在农民组织化问题上、乃至在社会整合和国家认同问题上的双赢局面。在这方面,如今最高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提法我认为很对:那就是让“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所谓主体,就是要尊重他们的意志,尊重他们的权利。在农民组织问题上,这个原则尤其重要。
(作者秦 晖
为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