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7日,一个在中国证券市场和出版发行领域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日子: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所以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是因为对中国证券市场来说,多了一只新的传媒类上市公司。尽管中国证监会将“传播与文化产业”确定为上市公司的13个基本产业门类之一,但现在直接上市的媒体类公司十分稀缺,而这其中还没有一家是属于出版发行行业的。新华传媒作为出版发行第一股,对出版发行业来说具有探索示范意义。
文化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长期以来为我国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也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研究表明,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文化产品的消费将会出现飞跃性增长。人民群众文化水平和消费层次的提高、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高新技术向出版领域的渗透,都为出版物的发行提供了无比巨大的市场空间。
做大做强文化企业,是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的最终目标。过去,我们将文化生产仅仅看作意识形态的活动,忽略文化产业的商品属性,淡漠了资本对文化生产的促进作用。在经济全球化、文化多元化、传播网络化的今天,文化生产也是生产力,生产要求投入,包括资本、人力等生产要素的投入。先进文化如何利用资本市场为自己找到发展的能量,用先进的文化产品占领最大市场是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课题。新华传媒的成功上市,为文化企业特别是出版发行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供了借鉴。
近十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日臻完善,国有产权制度的改革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建立起相对完备的公司治理结构。但是国有文化企业包括国有出版发行企业的改制、改组进展十分缓慢。
新华传媒由老的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改制而来。通过改制、剥离、引进投资者、上市等步伐,逐步完成了市场化主体的塑造。从最初的国有独资改为国有控股、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企业,进而通过资产置换,成为华联超市大股东,成功借壳上市,成为国内第一个具备完善治理结构的出版发行类股份有限公司。现在新华传媒不再是单一投资主体,它包括:精文投资有限公司、解放日报报业集团、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世纪出版集团、文艺出版总社等上海5家顶级实力的国有文化企业,它们共同成为上海新华发行集团的出资人。新华传媒为那些尚蹒跚在文化体制改革中的后进者提供了模版。
日益壮大的文化企业需要资本市场的支撑,同时也会为多元化的资本市场带来新的生机。从这个角度说,新华传媒公司的上市具有开拓性的意义。
(作者单位:省新闻出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