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许多地方突破村级干部选用的常规模式,打破地域界限,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官”,一些地方政府还推出鼓励大学毕业生当“村官”的政策。对此,人们评价不一。丹阳自1999年开始,先后选拔了3批63名大学生当“村官”。下面结合丹阳的实践,谈谈对此的思考。
选用“大学生村官”的意义
首先,这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需要。近年来,农村劳动力越来越多地转移到城市,留在农村的青壮年越来越少,农村基层组织普遍面临着后继乏人的问题,急需新鲜血液来补充。就丹阳来看,全市1494名村干部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仅占141名,年龄在46岁以上的有748名,超过了50%;有大专以上文化的仅129人,村干部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都远远不能满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丹阳先后采取了“双强”(带头致富能力强、带民致富能力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村干部“两推一选”、选派大学生当村官等措施,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长远来看,选拔大学生当“村官”最具发展的可持续性。
其次,这是拓展选人用人渠道的需要。由于年纪轻、文化层次高,接受能力比较强,大学生经过农村艰苦环境、复杂矛盾的磨炼,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一些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是乡镇一级)在补充人员时,往往首先想到“大学生村官”。丹阳选拔的前两批45名大学生村官已有33名进入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可见,选用“大学生村官”是乡镇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储备干部资源的一种重要手段。
选拔大学生当“村官”还是解决社会就业矛盾的需要。眼下,一方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难;另一方面,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各类人才。在这样的背景下,选用“大学生村官”无疑是一条双赢之路。
选用“大学生村官”的具体做法
“大学生村官”的人选,各地不尽一致。有的是选派农村优秀青年到大学学习,然后充实到农村基层;有的是选拔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工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失业和下岗职工、尚未就业的优秀青年;有的是“三支一扶”的志愿者。从丹阳的实践看,在选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同时,也有一些乡镇把机关在职青年干部选派到村任职。两相比较,前者虽对财政压力较大,但一方面由于社会经历简单,走出校门就到农村,好像是一块璞玉,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另一方面,他们对投身农村工作有较充分的心理准备和思想准备,到岗后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都比较强。
目前,农村与城市比,条件还是比较差的。为了增强“村官”岗位的吸引力,应坚持市场导向与政策扶持相结合。在这方面,丹阳的做法是:“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待遇和“三金一费”参照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的标准,由所在乡镇财政承担,年终奖金则由所在村按考评情况发放,并且特别规定有“村官”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参加公务员考试,在条件相同的前提下享有优先录用的权利。
有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对选用“大学生村官”提出异议。丹阳对选拔出来的大学生村官,是党员的任命为村支部副书记,不是党员的则任命为村委会主任助理,在学习并协助村干部处理村里事务中接受观察,赢得村民的认可,最终通过选举程序成为“村官”。这样做,既拓宽了“村官”的选用渠道,也坚持了依法实现村民自治。
“大学生村官”的管理之道
要让“大学生村官”尽快改变“水土不服”的局面,发挥理想作用,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培养管理机制。丹阳主要制定了以下制度:
“三帮一联”制度。即镇党委分工蹲点领导“帮扶”,帮助“大学生村官”尽快吃透镇情、村情,进入角色;所在村党组织书记“帮带”,负责协调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不同镇、村的选聘“村官”结对“帮助”,加强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选派干部“联系”一户农户,利用自身所长,协助农民找到致富技术和项目。
“双向汇报”制度。即要求选聘“村官”定期向镇、村党组织汇报工作感受,对农村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市委组织部和镇党委定期向选聘“村官”通报各阶段农村重点工作等情况,不断增强其全局观念,为他们更好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轮岗实践制度。在对农村工作熟悉后,安排选聘“村官”到镇机关主要科室轮岗锻炼一到两个月,使他们了解镇机关运行特点,掌握有关科室业务,为开展村级工作提供便利。
考评激励制度。建立选聘“村官”考评办法,定期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发放地方补贴的主要依据。对表现优秀者,作为镇管后备干部培养,镇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优先面向他们招考。
“大学生村官”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性建设,主要是指大学生“村官”的选拔、培养、使用制度要长期坚持下去并不断完善,不能理解为某个特定的大学生长期甚至一辈子就扎根在某个特定的村子。基于这样的考虑,丹阳规定,合同期满后,如果工作需要,本人也愿意,可以续签合同;如果本人希望到其他地方发展,也可以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同时,市里每2—3年面对本市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公开选拔“大学生村官”,确保一茬一茬跟上趟。
(作者为丹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