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它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为市、镇两级的政府机关也可从自身挖掘一些积极因素,探索一些可行措施,切实做到“六个完善”,支持和强化推动新农村的建设。
一是完善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在确保部门“保吃饭”和“保运转必需”的同时,将公务接待费用在上年的支出基础上普遍有所下降,并将指标量化到单位的各部门,分别由分管领导把关守口,超支自负,节约结转下年,努力节约有限的资金支持新农村建设。
二是完善机关奖惩措施和责任制。在机关内部成立新农村建设服务领导小组,并将机关干部分工包干到村和社区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
三是完善落实机关服务措施。在确保基层定额干部工资正常发放和养老保险按时缴纳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基层干部医疗保险措施,通过激励措施和手段,提高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事业心。
四是完善农村各项保险机制。政府部门在稳步推进农村医疗保险的同时,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的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农村和社会劳动保障的覆盖面和农村低保覆盖率,建立健全辖区内失地农民利益保障制度,并对在市区内城镇单位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实行城乡统一的失业保险制度,实现城乡统筹就业,缩小农村收入差距,协调农村综合发展。
五是完善和修订关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政府应从有限的财力中节约部分资金奖励创新发展企业和反哺农业,不断激励企业发展壮大和促进农民创业增收。
六是完善监督机制,市镇两级政府应对社区、村干部加大责任制考核力度,定期召开工作交流推进会,点评工作实绩,实行奖勤罚懒,通过完善体制和机制等措施,有效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展开。